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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叫李小小。
名字和人一樣普通,丟在人群裡,瞬間看不見。
大學畢業後,我成功在一家設計公司當了社畜設計師。
每天加不完的班,乾不完的稿子,讓我心力憔悴。
但是我非常珍惜這來之不易的工作,每天都勤勤懇懇。
今天早上,是個例外。
該死的鬨鐘竟然沒有吵醒我,我慌亂的穿好衣服,飛奔出去。
距離上班時間,隻剩下不到二十分鐘。
趕地鐵和公交,肯定是來不及了,我索性一咬牙一跺腳,拿出手機,直接打車。
好在,我比較幸運,很快一個司機就接下了我的單子。
五分鐘後,一輛黑色的豪華奔馳停在了我的麵前。
我怎麼也沒想到,自己運氣那麼好,隨手叫的順風車竟然是奔馳。
不由得心想,司機說不定是哪裡出來,體驗生活的少爺。
“走不走?”
等到車子不耐煩的按了兩聲喇叭,我這才回過神來。
“走,走。”
結果,在看到司機那瞬間,我愣住了。
他是我的頂頭上司,梁劍歌。
有名的黑臉包公,每天都板著臉,跟誰欠了他錢一樣,做事非常嚴厲,尤其對於手下的員工,要求完美,近乎苛刻的程度。
若不是因為他那張俊臉,估計要被罵死。
眼看著時間來不及了,我顧不得猶豫,心驚膽戰的坐了進去。
在後座上,將頭鎖在衣領,希望他不要認出我來。
“你是在雲頂大廈上班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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